佛山市进欣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18-09-26 点击次数:2886
佛山市进欣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佛山市进欣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建项目,根据2006年3月18日实施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环发2006〔28〕号)第九条要求,向公众公告以下信息,公示期限为2018年9月26日~2018年10月12日,共10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佛山市进欣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2)建设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庆州社区海天北路8号厂房4号门
(3)建设内容:租用一栋1层高厂房的第一层用作生产使用,主要生产自结皮产品、高回弹定型棉和坐垫,年产自结皮产品5万只、高回弹定型棉3万只、坐垫2万个。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项目建成后,对周围可能造成的影响主要为:
废水:项目配料用水经搅拌混合和发泡成型工序后进入产品,无外排;模具恒温水循环使用,且为机械外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蒸发损耗的水量;废气喷淋水经过沉淀过滤后,会循环使用,只需定期补充自然蒸发损失的水份即可。员工办公生活污水。
废气:搅拌混合工序产生的粉尘,灌注和发泡成型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臭气;灌注枪清洗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冲压工序和攻丝工序产生的金属粉尘;焊接工序产生的焊接烟尘。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修边工序产生的泡沫塑料边角料、冲压工序产生的金属边角料、包装工序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喷淋塔沉淀过滤系统产生的污泥、生产过程产生的原辅材料包装桶罐、活性炭吸附塔产生的废活性炭和员工办公产生的生活垃圾。
噪声:生产过程中生产机械设备(发泡机、冲床、攻丝机、二氧化碳焊机、搅拌机、铆钉机、封箱机等)运作会产生噪声。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气拟采用的环保设施
本项目拟将搅拌废气、灌注废气、发泡废气和灌注枪清洗废气引至同一套有机废气治理设施进行处理,经处理后的尾气通过1#排气筒引至15m高空排放。本项目经收集和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的非甲烷总烃、MDI和粉尘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4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颗粒物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较严者;经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的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标准值(≤2000(无量纲));无组织排放的恶臭《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新改扩建二级厂界标准值。
2、废水拟采用的环保设施
项目配料用水经搅拌混合和发泡成型工序后进入产品,无外排;模具恒温水循环使用,且为机械外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蒸发损耗的水量;废气喷淋水经过沉淀过滤后,会循环使用,只需定期补充自然蒸发损失的水份即可。
近期:项目营运期生活污水经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二级标准,通过工业区管网排入附近内河涌。
远期:待集污管网铺设完善后,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纳入高明区中心城区第三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经污水处理达标后排入高明河(明城敬老院至高明三洲新桥河段)。
3、噪声拟采用的环保措施
生产过程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过程中的生产机械设备,主要包括发泡机、冲床、攻丝机、二氧化碳焊机、搅拌机、铆钉机、封箱机等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值为70~85dB(A)。本项目采用单班制8小时生产。项目周边主要为生产厂房。建设单位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在安装设计上均对生产设备底座安装采取减振措施,定期检修设备以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设备破旧引起的噪声污染。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生产噪声可得到有效的治理,经预测,项目厂界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因此,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经消声、隔声防治措施后,对周围声环境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
4、固体废物拟采用的环保措施
修边工序产生的泡沫塑料边角料、冲压工序产生的金属边角料、包装工序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可收集后交由专业回收公司回收利用;喷淋塔沉淀过滤系统产生的污泥、灌注枪清洗过程产生清洗废液、活性炭吸附塔产生的废活性炭按照相关的规定,交环保部门认可的有资质专业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每天统一清运。本项目分类收集、回收、处置固体废物的措施安全有效,去向明确。经上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后,对环境的危害性大大减少。可将固废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通过严格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其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经处理后均可达标排放,固体废弃物的处理处置均达到相关环保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经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要求后,项目环境风险事故的影响是可控的。在此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周边居民。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目前本项目周围主要存在的环境问题?
②本项目建设对环境将会哪些环境问题产生影响?
③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
④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⑤其它建议?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即日起,公众可以在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咨询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佛山市进欣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13652275851;
通讯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庆州社区海天北路8号厂房4号门。
环评单位:佛山市环境工程装备有限公司;
联系人:区工;联系电话:0757-81851212;
邮箱地址:2304903383@qqcom;
通讯地址:佛山市南海桂城简平路1号天安创新大厦818。
佛山市进欣新材料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