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山高峰包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18-07-02 点击次数:2463
佛山市山高峰包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佛山市山高峰包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根据2006年3月18日实施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环发2006〔28〕号)第九条要求,向公众公告以下信息,公示期限为2018年7月2日~2018年7月13日,共10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佛山市山高峰包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佛山市山高峰包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沙水河西路2号
建设内容:佛山市山高峰包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现拟投资9900万元,在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沙水河西路2号拟建设塑料盖、包装玻璃瓶生产线,该生产线建成后年产塑料盖1.8亿个、包装玻璃瓶5500万个。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项目建成后,对周围可能造成的影响主要为:
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建成后,废气主要来自喷漆生产线的喷漆、喷PP水产生的有机废气、颗粒物,注塑有机废气、丝印烫金废气等。
2、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建成后,废水主要为工作人员的生活源污水、生产废水。
3、噪声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建成后,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等。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项目建成后,固废主要为工作人员的一般生活垃圾、生产固废。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杨和镇第一污水处理厂,生产废水经预处理后循环回用,定期更换交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生产线的喷漆、喷PP水、固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颗粒物统一收集后经水喷淋+UV光解+活性炭处理后高空排放;注塑有机废气收集后经UV光解处理后高空排放;丝印有机废气收集后经UV光解处理后高空排放;加强丝印、烫金区管理,废气达标排放。
3、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项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统一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一般固废交资源回收商回收利用;危废交由相关资质单位处理。
4、噪声
生产设备在选型上应选择低噪声设备,根据厂区实际情况和设备噪声源强,对厂区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尽量选择低噪声型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安装隔声垫,采用隔声、吸声、减震等措施;加强管理,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防止不良工况下的故障噪声产生;夜间不生产,严格执行昼间生产制度。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及居民的影响较小。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按现有报建功能和规模,该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环境造成废水、废气、噪声污染及生态影响较小,建设单位若能在建设中和建成后切实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三同时”制度,加强环境监理,保证环保投资的投入,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则本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对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在次前提下,本项目的选址和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周边居民。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目前本项目周围主要存在的环境问题?
②本项目建设对环境将会哪些环境问题产生影响?
③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
④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⑤其它建议?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即日起,公众可以在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咨询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佛山市山高峰包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唐总 0757-81162661;
通讯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沙水河西路2号。
环评单位:佛山市环境工程装备有限公司;
联系人:区工;联系电话:0757-81851212;
通讯地址:佛山市南海桂城简平路1号天安创新大厦818。
佛山市山高峰包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