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东新区产业园北片区污水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2018-02-28 点击次数:2828
江东新区产业园北片区污水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受江东新区临江镇人民政府委托,佛山市环境工程装备有限公司承担了江东新区产业园北片区污水处理厂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要求,对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公众参与调查,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1、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江东新区产业园区北片区污水处理厂项目
(2)建设单位:江东新区临江镇人民政府
(3)拟建地点:江东新区产业园区北片区污水处理厂选址于江东新区产业园区内东环南路以南、经六北路以东。项目总用地面积52606.40平方米,其中一期占地面积24697.8平方米,二期占地面积27908.6平方米。
(4)建设规模与规划年限:江东新区产业园区北片区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规模为:生活污水日处理量5万吨/日,规划年限2030年。一期工程建设规模1万吨/日,二期工程建设规模4万吨/日。
(5)项目服务范围:江东新区产业园区北片区污水处理厂主要服务于江东新区产业园区北片区。纳污范围为科技五路以北、东江以东、柏埔河以南、东环高速以西的片区。片区纳污范围约11.5平方公里。
(6)处理工艺及尾水排放去向:本项目污水处理采用“MBR膜处理+反硝化滤池”工艺。项目污水处理厂尾水排入禾坑河,汇入附近柏埔河,柏埔河经过1.7公里后汇入东江。本项目出水水质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规定的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第二时段一级排放标准、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A标准)以及《地表水 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三者中较严值,(其中:NH3-H、TN两项指标执行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A标准)。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可能对周围的环境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以运营期为主。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环境问题主要是格栅间、沉砂池、污泥贮池和污泥脱水间等建(构)筑物产生的恶臭污染物(以H2S和NH3)对环境空气造成的影响,污水排放对纳污水体造成的影响,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以及各种泵、风机等设备噪声对声环境造成的影响。
2.1.废气
本项目处理规模仅为5万t/d,采用全过程除臭技术,可确保厂界(防护带边缘)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要求(NH3浓度≤1.5mg/m3,H2S浓度≤0.06mg/m3,臭气浓度≤20)。
“城镇污水厂全过程除臭技术”,是将含有生物填料的培养箱安装于污水处理厂生物池内,活性污泥混合液经过培养箱,其中的生物填料对除臭微生物的生长、增殖产生诱导和促进作用,增殖强化除臭微生物,将二沉池排出的活性污泥回流于污水厂进水端,除臭微生物与水中的恶臭物质发生吸附、凝聚和生物转化降解等作用,使得污水厂各构筑物恶臭物质在水中得到去除,实现污水厂恶臭的全过程控制。
2.2.废水
本项目处理工艺为“MBR膜处理+反硝化滤池”,本项目出水水质满足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规定的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第二时段一级排放标准、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A标准)以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三者中较严值,(其中:NH3-H、TN两项指标执行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A标准)。
污水处理厂各建(构)筑物均采取了防渗措施,达到相应的防渗等级,防止对地下水造成污染。
2.3.噪声
合理进行建(构)筑物布局和绿化,采取隔声、消声和隔振等措施,可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2.4.固体废物
格栅间栅渣、沉砂池沉砂和生活垃圾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可由环卫站清运处理。二沉池污泥(含絮凝污泥)先进入污泥贮池,再进入污泥脱水间,经过浓缩压滤一体机脱水后交由环卫站清运处理。
3、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1)项目建设与国家产业政策相符合。
(2)项目建设拟采取的各类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和经济上合理可行,可保证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3)环境预测表明,在保证各类污染物达标的基础上,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噪声和固体废物对外环境的影响较小;项目的风险程度可接受。项目运行整体对环境的影响是可接受的,不影响区域环境功能。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在拟选厂址内建设是可行的。
4、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名称:江东新区临江镇人民政府
地址: 河源市江东新区临江镇东门一路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陈汉和 13809743228
5、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名称:佛山市环境工程装备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简平路1号天安数码城2栋818
邮编: 528200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冯工 18666652528 邮箱:465361135@QQ.com.
6、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项目选址是否合理提出自己的看法。
(2)对于项目的建设是否认可,如反对,请提出主要的反对理由。
(3)对项目的环境影响提出自己的看法。
(4)对项目污染防治措施等环境保护意见提出自己的看法。
(5)要求署名提交书面意见,并留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以便建设单位与评价单位反馈意见,必要时会通知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意见。
7、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公示时限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10个工作日(2018年 2 月28日至2018年 3月 13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江东新区临江镇人民政府
2018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