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旺阁食品有限公司旅游餐饮及食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发布时间:2018-01-03 点击次数:2958
佛山市旺阁食品有限公司旅游餐饮及食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佛山市旺阁食品有限公司已经委托佛山市环境工程装备有限公司进行“佛山市旺阁食品有限公司旅游餐饮及食品加工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据2006年3月18日实施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有关规定,需要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情况进行公示,以便让公众了解,同时也能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全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佛山市旺阁食品有限公司旅游餐饮及食品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富路东侧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本项目占地面积50亩。主要生产产品及规模为年产酱油1200吨、白醋1200吨、甜醋3吨、花生油1200吨、肉类加工1200吨、点心60吨、豆豉1.2吨、面酱1.2吨、辣椒酱1.2吨、酸梅酱1.2吨。项目总投资17500万元。
二、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佛山市旺阁食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伟贤
联系电话:18665435552 传真:0757-81890033
Email:7071123@q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佛山市环境工程装备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2858号)
地址:佛山市南海桂城简平路1号天安创新大厦818号
联系人:莫文良
联系电话:13168591594 固定电话:0757-88683355 电子邮件:731262484@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前期调研:项目拟建地周围环境现状的调查和监测,以及与项目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
2、报告编写:项目的工程分析、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环保措施评述,给出工程建设的环境可行性结论。
3、公众意见征询:在报告书初稿完成后,由建设单位通过多个媒体途径公示该项目的环评结论及报告书简本获取方式,征询公众意见,并以问卷调查方式向有关单位、专家、个人征集项目建设意见或建议,在报告书送审前客观地回应公众意见。
4、报告提交:提交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评审。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现状的满意度;
2、项目建设对周边地区的社会、经济和环境等方面的影响的看法,是否可以接受;
3、对建设单位在污染防治措施等方面有什么意见和要求;
4、从社会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角度综合考虑,是否支持本项目建设;
5、对环评单位在编制环评报告书方面有什么意见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项目建设、环评工作内容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通过邮件、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在公示期内(公示发布后十个工作日)向建设单位或评价机构反馈意见,以便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开展过程中采纳落实。
佛山市旺阁食品有限公司
2018年1月3日